[稿件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04-1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备注: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综合笔试成绩并列第3名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23日12时前完成面试确认,发送电子邮件到522696776@qq.com邮箱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岗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同时需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录取登记表或录取通知书、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所修主要课程及成绩单、发表论文以及可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等发送到邮箱。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5年4月23日12时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522696776@qq.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报到及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请各位考生于各岗位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
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录取登记表或录取通知书、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所修主要课程及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2023、2024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3.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同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涉及到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放宽年龄要求的,还应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安排:各岗位面试安排见下表。
3.候考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4.开始时间: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抽签确定。
5.合格分数线: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递补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由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递补,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地址: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市内乘公交24路、543路到惠济路赵家条站下车,或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下,由F、G出口出站步行200米即可)。
(二)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三)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面试期间现场封闭,通讯工具将统一上交并屏蔽。
(四)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五)考务咨询电话: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027-82926601
用人单位电话: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人事处:027-82820016
监督电话: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纪审处:027-82829720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2024年4月16日